建·筑·成·就·美·好·生·活
文号:厦建工〔2020〕77号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建设(代建)、监理、施工单位:
11月9日是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根据《厦门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厦消联办〔2020〕24号)有关工作部署,为全面营造消防安全宣传氛围,将“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拓展为“119”消防宣传月,现将开展建筑工地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围绕主题,广泛发动。今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关注消防,生命至上”。各相关单位要围绕这一主题,以“人人受到消防安全教育,人人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为目标,制订活动方案,组织部署实施,确保宣传效果。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在“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期间,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开展“四个一”活动:一是张挂一副宣传横幅或悬挂消防宣传标语;二是举办一次消防培训讲座及疏散应急演练;三是开展一次消防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四是利用本单位新媒体帐号发布一次消防安全常识。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健全资料,及时上报相关信息。要完善宣传活动各类台账,责任到人。请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应于11月22日前,将“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包括宣传工作、开展活动等信息、图片资料)报送市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处(邮箱:xmjsgc@163.com)。
厦门市建设局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