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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关于做好“米娜”台风防范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0-09
浏览次数:772
作者:

2019-09-29 08:29 字号:    阅读:158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厦门市建设局,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受今年第18号台风“米娜”影响,9月29日夜间至10月1日上午,我省沿海县、市有8级以上风力。为做好在建工地防台风工作,根据省防指“9.29”视频会议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风力达到4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塔吊安拆作业;风力达到6级以上时,必须停止塔吊作业。

  二、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组织实施,建机一体化企业具体负责建筑起重机械防台风措施落实。

  三、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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