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成·就·美·好·生·活
各区建设局、市造价站、市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zg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推行“支部建在项目上”党建引领城乡建设品质提升的通知》(闽建党组〔2021〕4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项目建设(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有条件的单位要围绕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的部署,按照省厅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支部建在项目上”活动。各参建单位要充分发挥党支部在项目一线的战斗堡垒作用,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风险隐患和突出矛盾,推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党支部和项目部同时设立、同部署、同建设、同考核,探索施工企业在项目一线发展党员,培养青年骨干,力争做到应建尽建,确保工地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区建设局、市造价站、市质安站要结合日常工作,主动作为,靠前指导服务,引导企业实践探索“支部建在项目上”,建立起一套符合工地实际、行之有效的基层党建工作方法。
三、各区建设局、市造价站、市质安站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创新正向激励措施,引导各项目建立党支部,推动形成一批“支部建在项目上”典型案例,及时总结经验,更好发挥党支部在项目推进中的积极作用。
厦门市建设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