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成·就·美·好·生·活
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市废土站: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做好“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工作,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闽环保总队〔2021〕14号)、《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厦环委办〔2021〕14号)、省住建厅相关文件要求,以及我局关于在建工程“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相关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在建工程“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特此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
2021年8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在建工程“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市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部署和省、市两级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工作要求,经研究,持续在全市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开展“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督查工作。
一、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夜间施工噪声污染防治联动配合体系,切实解决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持续改善城市夜间声环境质量,营造安静、舒适、文明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城市环境协调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市建设局成立在建工程“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建设局领导任组长,局工程处、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市废土站相关人员为组员,负责实施“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工作。
三、督查内容
重点检查参建各方责任主体是否切实履行夜间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夜间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四、工作安排
2021年8月23日至28日,市建设局牵头,并适时邀请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配合,随机对在建工地夜间施工情况督查,督查发现的有关问题要进行跟踪督办、立行立改、坚决整改,确保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协调推进“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二)扎实开展工作。各单位应告知辖区内在建房建市政项目“静夜守护”相关事宜,主动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日常巡查检查,引导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减少夜间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依法严格落实夜间施工审批公告制度。
(三)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工程项目业主和参建单位要切实履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
(四)严格执法检查。各单位应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等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责任单位采取果断措施。探索将房建市政工程夜间噪声污染违法行为处罚情况纳入施工企业日常考核。
(五)注重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等,并引导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因地制宜利用横幅、LED显示屏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要及时组织上报,并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