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成·就·美·好·生·活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市建筑废土站,各建设(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各有关协会: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20个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21〕51号)、《厦门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厦质强市办〔2021〕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决定于9月份开展主题为“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组织领导工作。
组 长:陈锦良 市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庄毅伟 市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成 员:黄 山 局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
邱永聪 局建材与节能科技处一级调研员
孙劲峰 局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
黄 勇 局勘察设计处处长
方 青 局工程建设管理处副处长
蔡森林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站长
郭万艺 市建筑废土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质量月”活动日常各项工作,挂靠在工程建设管理处,黄山任办公室主任(兼),方青任办公室副主任(兼)。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质量月”活动卓有成效。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质量月”活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认真落实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中各项重点推进工作,及时研判质量形势;要紧盯社情舆论,特别是围绕当前工程质量的热点、难点、痛点,广泛动员,开展攻关,重点在提升质量、创建优质精品工程上取得新突破,切实提升“质量月”活动实效。
(二)开展质量主题宣传,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紧紧围绕“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 大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活动主题,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借助“质量月”这项群众性质量活动,在全社会着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不断提升质量总体水平。
(三)以“质量月”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质量提升活动。一要深入开展房建市政在建项目“双随机”检查,加强质量信息公开,促进各责任主体主动履职;二要开展在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专项检查,系统性掌握工程项目的设计质量、实体质量和原材料质量,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三要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宣贯活动,推动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水平;四要宣传工程质量检测监管若干措施,提升全市房建、市政工程质量水平;五要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市优质工程奖,引导企业通过创优活动,转变工程质量管理观念,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打造厦门质量品牌。
(四)加强借鉴交流,促进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施工质量控制讲座、工程质量创优技术管理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技术讲座、专题讲座等“质量月”技术交流研讨讲座,引导工程质量管理技术人员立足岗位学技术,促进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组织开展2021年厦门市建设工程QC成果评审活动,通过成果资料评价,促进各单位交流和互相启发,调动全体人员参与质量管理、质量改进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素质,促进工程质量稳步提升。
三、及时总结
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加强对“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活动结束后,要对“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于9月27日上午下班前将活动总结、反映“质量月”活动内容和特色高清图片(6张以内、体现特色活动现场图片并配文字说明)报工程建设管理处。
厦门市建设局
2021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吴佳佳、林国利 联系电话:8123000
电子邮件:xmjsg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