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成·就·美·好·生·活
闽建协〔2021〕41号
各会员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评选推荐工作,根据《“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附件1),协会决定开展2021年度“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工程的范围和条件应符合《“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要求,原则上获得省优质工程奖的项目,方可申报华东地区优质工程。
(二)申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应在2020年9月30日之前,且申报时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三)申报工程已在协会“网上综合服务平台”上进行备案登记。
(四)拟申报2022年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工程也可申报。
(五)每个单位申报工程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项。
(六)采取书面申报的方式,申报材料要求见《评审办法》第十五条,经胶装后寄送至协会。
(七)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二、其他事项
根据《评审办法》要求,协会将组织专家于10月中下旬对所申报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复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裕生 赵 融
电 话:0591—87732869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环南八村6幢3楼
附件:
福建省建筑业协会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