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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督促建设行业企业落实全市第六轮全员核酸检测有关要求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1-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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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燕辉

厦建筑〔2021〕110号

各施工、工程监理、勘察、设计、代建、工程检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1】第22号通告要求,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六轮全员核酸检测。为落实好此项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提高站位,周密部署。此轮核酸检测,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为全市下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重要性,明确责任分工,主要领导亲自负总责,分管领导、各层各级领导要各自落实分工。各分公司、子公司、项目部层层压实责任,通过电话、工作微信群等方式将通知快速传达到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酸检测工作。特别是做好在建工地的人员核酸检测组织工作,务必传达到每个项目部、每个班组、每名工人、每名工作人员,还要服从建设、交通、水利、港口、市政园林等工程主管部门的部署要求。如未参加核酸检测,个人健康码将变成黄码,将不允许进入工地现场,影响生产。

二、迅速排查,摸清底数。凡在厦门地区生活、工作的全市工程建设行业相关企业的在职员工,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工、临时雇用人员以及施工现场工人等,均应参加检测。各单位要摸清在厦应检人数底数,按照以下要求于1022100之前按附件明确的渠道反馈以下数据:××公司,应检人数×人,102日已在同安区检测人数×人。各相关业务处室应收集汇总数据,及时督促未反馈企业及时报送数据,并于1022200之前报建筑业处汇总。

三、有序组织,分时反馈。各单位分别于103110016002030上报以下数据:××公司,应检人数×人,已检人数×人(其中102日已在同安检测人数×人),完成率×%。各相关业务处室应收集汇总数据,及时督促未反馈企业及时报送数据,及时督促检测进度慢的企业加强组织,并于1032130之前报建筑业处汇总。

四、加强督导,严肃纪律。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做好通知、统计报表的收集整理工作,对内部核酸检测情况进行督导,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对于工作不力的,应追究相关责任。我局将加强督工作,对于工作不力的,将给予通报,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特此通知。

 

附件:各建设相关企业信息填报渠道

 

 

厦门市建设局

20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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