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成·就·美·好·生·活

通知公告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2-01-06
浏览次数:1437
作者:

厦建筑〔2021〕143号

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市造价站、市招投标中心、市建筑废土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对建筑市场主体的引导,明确和规范我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的认定和操作,我局在近几年实践上,经广泛征求市场主体企业、行业协会、各相关管理部门意见,对《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进行修订,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标准,遵照执行并对照信用监管行为评价标准做好以及信用信息采集、录入等相关工作。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市建设局建筑业处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1.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C类)

  2-1.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P类,合同履约和造价管理部分)

  2-2.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P类,招投标管理部分)

  2-3.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P类,质安部分)

  2-4.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P类,消防部分)

  2-5.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P类,行政审批部分)

  厦门市建设局

  2021年12月31日

附 件 下 载:
·厦建筑〔2021〕143号附件.rar


所在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的通知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9 福建筑兆建设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19018788号 技术支持: 会心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