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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土运输施工现场源头管控的通知

时间: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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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燕辉

厦建工〔2022〕16号

各区建设局,市建筑废土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各建筑废土运输企业: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为扎实推进建筑废土处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以赴防范化解建筑废土运输道路交通亡人风险隐患,进一步强化我市建筑废土运输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现就加强建筑废土运输施工现场源头管控的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强化思想认识

  各部门和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刻汲取建筑废土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亡人事故教训,聚焦建筑废土运输领域薄弱环节,压实主体责任,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强化隐患排查,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从源头上、机制上、基础上加强建筑废土处置安全监管,有力、有序、有效持续推进建筑废土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及文明运输工作。

  二、强化主体责任

  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及建筑废土运输企业要根据相关法规严格落实建筑废土产生、运输、消纳全过程的相关责任,切实履职尽责,保障建筑废土运输安全以及文明施工。

  建设(代建)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按照我市相关法规主动申报建筑废土处置证,在与相关单位签订合同中应明确建筑废土处置过程中各方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违约责任;督促施工单位使用经核准的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及其车辆进行建筑废土处置;严格落实废土运输各项文明措施,确保建筑废土运输车辆密闭覆盖、净车上路,切实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建筑废土处置各项规定,选用经核准的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及其车辆参与建筑废土处置;落实源头管控,加强建筑废土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和废土装载作业管理,并按附件1要求进行检查登记后方可进出场,督促建筑废土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密闭覆盖、净车上路等文明措施。

  监理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强化日常检查,对施工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施工单位强化施工现场建筑废土运输行为管理,及时登记进出场车辆信息,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等各项措施;发现未规范进行建筑废土处置的,应及时督促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及时报告建设(代建)单位及项目质量安全机构。

  建筑废土运输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订、细化建筑废土处置安全生产方案,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防范建筑废土运输车辆出现道路交通亡人事故;要开展安全教育,尤其是对新上岗人员、转岗人员要强化岗前培训,严禁安排其他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顶岗”,切实提高职工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加强隐患排查,对建筑废土运输车辆及各类生产设备安全条件要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检测,确保设备设施正常、安全运行,坚决防止“病车”上路,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选用经核准的车辆参与建筑废土处置,积极配合施工单位车辆进出场检查登记工作,严格落实密闭覆盖、净车上路等文明措施。

  三、强化源头治理

  各区建设局、市建筑废土站根据各自职责分工,通过行业手段督促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加强项目施工现场源头管控。一是明确建筑废土处置的管理职责,督促项目各方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二是督促施工工地落实进出车辆实行“一不准进、四不准出”管理要求,即未经核准的车辆不准进,未经核准、未冲洗干净、未密闭覆盖和超限超载车辆不准出,并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三是通过责令整改、约谈、信用惩戒、行政处罚等多种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对使用非目录库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和车辆的相关责任单位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按规定记录企业信用监管行为,确保企业履约尽责。四是市建筑废土站每月定期组织召开建筑废土运输企业专题会议,通报安全事故及相关违规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安全形势稳定;会同交警、交通等部门,积极引导企业安装右侧盲区系统,减少事故发生,并督促企业开展车辆“盲区”实景演练,提高补盲镜等安全警示装置的应用率,培养“慎之又慎”的驾驶习惯。

  四、强化联合执法

  市建筑废土站要依托市渣土办工作平台,会同市交警支队、交通运输、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一是加强日常检查巡查,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联合执法,持续强化执法威慑、长抓不懈,并严厉查处使用非目录库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和车辆进行运输等违规行为,对相关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约谈、发警示函、发出责令整改通知单、记录信用监管行为等措施。二是加强差异化监管,依据《厦门市建筑废土运输企业信用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厦门市建筑废土站关于加强建筑废土处置行为差异化监督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发生道路交通亡人事故的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及其承接的建设项目,采取差异化监管,进一步规范建筑废土处置行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守安全生产底线。

  五、强化专项整治

  根据市渣土办相关工作要求,从即日起各区建设局和市废土站根据附件2要求,对全市房建市政工程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非目录库建筑废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使用非目录库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和车辆进行废土运输的行为。专项整治结束后,应报送整治情况总结报告,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我市建筑废土处置市场规范有序。

  六、强化宣传教育

  各部门和单位要利用微信公众号、短信、召开专题会议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及文明运输的宣传劝导,加强对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及其驾驶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企业强化车辆运行动态管理和从业人员、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在严管氛围营造、重点对象宣教、出行引导提示等方面下功夫,提升交通安全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附件:1.施工现场建筑废土运输车辆进出场情况登记表

  2.厦门市房建市政工程建筑废土处置专项检查表

  厦门市建设局   

  2022年3月8日

附 件 下 载:
·厦建工〔2022〕16号附件1施工现场建筑废土运输车辆进出场情况登记表.xlsx
·厦建工〔2022〕16号附件2厦门市房建市政工程建筑废土处置专项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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