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成·就·美·好·生·活
厦建工〔2022〕18号
各区建设局、市建筑废土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各建筑废土运输企业:
为有效提升我市建筑废土运输安全文明生产水平,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废土处置行为,根据《厦门市建筑废土砂石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废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厦渣土办〔2022〕2号)要求,我局定于近期开展全市建筑废土运输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专项检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聚焦建筑废土运输源头管控,强化建筑废土运输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有效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建筑废土运输道路交通亡人事故,确保建筑废土运输安全管控及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对象
全市在建房建市政工程中涉及建筑废土运输的项目。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和处置力度,我局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适时进行监督检查,成员具体如下:
组 长:苏青云 市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建筑师
副 组 长:黄 山 市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
方 青 市建设局工程处副处长
郭万艺 市建筑废土站站长
李 昕 市建筑废土站副站长
成 员:市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处、市废土站相关业务人员
各区建设局相应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开展区管房建市政工程项目专项检查工作。
四、检查内容及方式
(一)检查内容。检查施工现场建筑废土运输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参建单位履职履责、政策法规落实、现场管理等方面,重点检查施工工地进出车辆“一不准进、四不准出”(即未经核准的车辆不准进,未经核准、未冲洗干净、未密闭覆盖和超限超载的车辆不准出)的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检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
五、检查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纠。即日起至3月18日,各相关建设项目建设(代建)单位牵头监理、施工、运输企业,严格按照建筑废土处置工作检查表(详附件1、2)开展自查自纠,分类归档整理和完善内业资料,并形成自查情况报告。
(二)报送检查计划。各区建设局和市建筑废土站根据各自职责,确定检查项目范围,形成检查项目清单和工作计划,同时指定1名同志作为联络员配合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于3月15日下班前将联络员信息表(详附件3)报送至市建设局工程处(邮箱:xmjsgc@163.com)。
(三)开展专项检查。即日起至5月30日,各区建设局和市建筑废土站根据检查计划到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检查建筑废土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情况。
(四)报送检查结果。6月5日前,各区建设局和市建筑废土站汇总本次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发送至市建设局工程处(邮箱:xmjsgc@163.com)。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建设局和市建筑废土站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认真落实本次专项检查相关工作要求,及时跟踪问效,确保工作实效。
(二)各区建设局和市建筑废土站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源头管控,重点核查房建市政工程是否使用经核准的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及车辆、是否落实净车上路、密闭覆盖等文明施工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废土处置水平。
(三)各区建设局、市废土站根据检查结果,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主体记录信用监管行为。专项检查结束后,市建设局将适时通报检查情况。
(四)检查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检查过程中相关各方应严格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1.施工现场建筑废土运输车辆进出场情况登记表
2.厦门市房建市政工程建筑废土处置专项检查表
3.联络员信息表
厦门市建设局
2022年3月11日
附 件 下 载:
·2022.3.8附件1施工现场建筑废土运输车辆进出场情况登记表.xlsx
·2022.3.8附件2厦门市房建市政工程建筑废土处置专项检查表.doc
·2022.3.8附件3联络员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