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成·就·美·好·生·活
厦建筑〔2022〕3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调整建筑施工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闽建筑〔2021〕17 号)精神,现就办理市优质工程省信用加分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承建的在闽工程近 2年内被评为厦门市优质工程的企业。
二、申报要求
(一)请相关企业结合自身需要并在规定时限内,向我局提出加分申请。
(二)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申报表(详见附件),信息申报表要准备、完整填写;
2.被评为厦门市优质工程的文件(需附完整文件及附件);
3.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省信用加分事项办理相关材料报送至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造价市场一科(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66号6楼605),联系电话:0592-5053060。
附件: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申报表
厦门市建设局
2022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 件 下 载: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