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成·就·美·好·生·活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市建筑废土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各建筑废土运输企业:
为切实有效控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进出车辆的车容车貌,维护市容市貌整洁,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助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落实文明措施
各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的重要性,从源头上、机制上、基础上加强监管,有力、有序、有效提升我市文明施工水平。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土运输施工现场源头管控的通知》(厦建工〔2022〕16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建工〔2022〕29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房建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建工〔2022〕36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密闭覆盖,净车出场”等文明施工措施,严禁“滴撒漏”、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施工现场所有进出车辆做到净车上路。
二、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履约尽责
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及建筑废土运输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履职尽责,严格落实施工现场车辆文明进出的相关责任,保障施工现场的各项文明措施落实到位。
建设(代建)单位:建设(代建)单位做为工程项目文明施工首要责任人,应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切实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委托合同中的文明施工职责,定期组织协调并对施工单位落实情况及监理单位监理工作组织检查评价,对未按照要求做好施工现场车辆净车出入工作的单位,依据合同约定进行惩处。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做为第一责任单位,应承担建设项目文明施工、净车上路的具体工作,编制专项方案,成立文明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重点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处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设置洗车台、三级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做好车辆清污冲洗台账,确保所有进出车辆净车上路。对于施工现场用于日常降尘、清洁的洒水车辆,如需到施工范围外路面进行清扫作业的,应于22点后至次日5点前组织实施。
监理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负责审批施工单位现场文明施工工作方案,编制对应的监理实施方案,强化日常检查,对施工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重点督促施工单位强化施工现场所有车辆净车出入行为管理,及时登记进出场车辆信息,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等各项措施。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及时报告建设(代建)单位及项目监督机构。
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应制订、细化建筑废土文明运输方案,选用经核准的车辆参与建筑废土处置,积极配合施工单位车辆进出场检查登记工作,严格落实密闭覆盖、净车上路等文明措施。
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
(一)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市废土站要高度重视施工现场进出车辆车容车貌管理,严格按照《福建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导则(试行)》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强施工现场所有进出车辆的监督检查,督促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及建筑废土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净车上路等文明施工各项措施。
(二)市废土站要依托市渣土办工作平台,加强项目施工现场源头管控,定期会同市交警、交通、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促施工工地使用经核准的运输车辆,严格落实“一不准进、四不准出”和“一车一档”等管理要求,确保文明运输工作落实到位。
(三)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市废土站对文明施工和净车上路等文明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主体,采取责令整改、约谈和按规定记录企业信用监管行为等措施,涉及我市国企未按规定督促落实文明施工和净车出场措施的,视情况抄送国有资产监管机构。
特此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