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成·就·美·好·生·活
筑兆[2019]16号
各项目经理部:
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2019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厦建工〔2019〕95号)及省住建厅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项目部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成立组织机构,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期间,项目部指定一名安全联络员,每10天报送一次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活动总结请于6月30日前报公司安管部。
福建筑兆建设有限公司
二0一九年五月三十日
抄送:公司领导、各部(室)、有关单位 存档(2)
福建筑兆建设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30日印发
福建筑兆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有奖举报等内容,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活动时间: 2019年6月1日至30日。
三、成立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公司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徐海生,副组长:郑志阳,成员:郑燕辉、王大阵、庄彬、陈东周、王国全、陈新委、纪铭愿,办公室设在安管部,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工程部、财务部、综合部、经营部应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等活动。各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均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活动内容和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项目部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保障活动所需经费。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发动和组织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
(二)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各项目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要发动系统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规章、文件。可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贯培训、安全知识讲座、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岗位技能竞赛、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片、发放安全教育读本等多种形式活动,促进广大职工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安全法治观念,提高安全技能水平。项目负责人要面向本工地职工讲一堂“安全课”,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项目部要积极参与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月”现场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和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等,也可以利用安全生产抖音短视频等线上活动,与线下活动形成联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四)开展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
各项目部要通过组织从业人员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参观安全科普体验馆,开展事故应急处理演练等方式,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各项目部要根据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开展安全事故、消防、防汛、危险化学品安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等应急演练,组织相关人员参与观摩,通过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六)开展送安全技术送温暖活动
在安全生产活动期间,公司安管部、工程部开展为一线农民工送温暖活动,深入基层和施工现场一线,了解农民工工作和生活情况,向农民工赠送防暑降温等用品。同时组织工程部人员深入现场为项目提供安全服务,解答施工中遇到的安全生产问题,依靠专业力量深查问题,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七)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专项治理等工作
1.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公司安管部按照《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建工〔2019〕25号)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开展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模板支架、塔吊、施工电梯、工地消防安全等安全检查和整治,加强风险管控,强化预防措施,切实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2.各项目部要按照《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厦建工〔2019〕78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继续开展建机一体化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厦建工〔2019〕35号》等通知要求,做好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全面提高我司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整体风险防控能力,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