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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举办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现场观摩会的通知

时间:2019-12-17
浏览次数:828
作者:郑燕辉

文号:厦建工〔2019〕146号 发布日期:[2019-12-16 16:42] 【字体:  】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各施工、监理、建设(代建)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及省市有关质量安全提升管理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消防安全等工作管理水平,我局将举办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现场观摩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观摩安排

1.观摩时间

20191218(星期三)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2.观摩项目

1)工程名称:厦门海沧新A2地块(2018HP02)总承包工程,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大道马銮湾1号营销中心,施工单位: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黄维权(电话:15559067771吴姗姗(电话:13788830057

2)工程名称:保障性住房官浔公寓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含精装修工程),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官浔片区,地处古龙酱文化园以东、潘涂村北侧、官浔溪南侧、西洲路东侧;施工单位:福建省永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施晓程(电话:13599751678)、谢志康(电话:15859261812)。

具体地址详见附件。

3.参加对象

1)具有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监理资质的企业(含本市企业和在我市具有相应在建工程的外地企业)分管质量安全的领导、技术负责人及质量安全部门负责人;

2)我市在建房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3)各建设(代建)单位相关工程技术人员;

4)市、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事务中心)站长、相关业务分管领导,以及监督人员;

5)各区建设局质量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工程科(处)负责人。

其他人员可自愿参加观摩。

二、观摩内容

1.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

2.安全生产防护;

3.文明施工管理;

4.扬尘防治措施;

5.工地消防安全。

三、观摩要求

1.参加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组织相关人员2个项目进行现场观摩。

2.观摩会现场将进行考勤签到,对未按规定派员参加观摩的单位,我局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其它事项

1.请参加现场观摩的人员自行下载《厦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现场观摩会报到表》,并事先填好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单位类别、人员类别等信息。

2.观摩人员可自行安排观摩项目的先后顺序,在到达观摩工地时,在工地报到处由工作人员在其《报到表》的相应位置给予盖章确认,并在第二个观摩项目将《报到表》交给报到处工作人员回收。

3.参加观摩的人员应自备安全帽,进入观摩区域前戴好安全帽,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有序进行观摩。

特此通知。

 

附件:1.厦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现场观摩会报到表

2.厦门海沧新A2地块(2018HP02)总承包工程程概况、观摩亮点及项目地址路线图

3.保障性住房官浔公寓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装修工程)工程概况、

 观摩亮点及项目地址路线图

 

 

 

                                                                        厦门市建设局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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