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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通知

时间: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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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燕辉

文号:厦建工〔2019〕147号 发布日期:[2019-12-17 10:31]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市建筑废土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1213日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以及省住建厅召开的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汲取近期我市及全国其他地方发生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我局决定进一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充分认清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切实增强红线和底线意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对全市在建工程继续按照我局《关于开展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冲刺行动的通知》、《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确保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领导小组, 庄毅伟总工程师为组长,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王华琪为副组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各处室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工程建设管理处,负责综合协调日常工作,王华琪为主任,刘以汉为副主任,成员为工程建设管理处工作人员。成立督查工作组,负责督查工作的协调工作,下设10个督查小组,负责实施督查工作。

督查组组长:庄毅伟,副组长:王华琪、蔡森林、郭万艺

联络员:李勇奇、何文英

第一小组   组长:王华琪,副组长:林琪超

第二小组   组长:蔡森林,副组长:郭 

第三小组   组长:刘以汉,副组长:陈清凉

第四小组   组长:周天明,副组长:黄  

第五小组   组长:信景山,副组长:郭加苜

第六小组   组长:夏世林,副组长:黄雄平

第七小组   组长:林 梁,副组长:许建清、陈文锋

第八小组   组长:陈隽峰,副组长:郭东辉

第九小组  组长:郭万艺,副组长:黄振东

第十小组  组长:倪煌珍,副组长:吴良明

督查工作小组其他人员由市质安站各监督科人员及抽调的行业专家组成。

第一小组至第六小组督查房建工程项目。

第七小组:督查轨道交通工程项目。

第八小组:督查市政工程项目。

第九小组和第十小组分别督查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建筑消纳场。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市建筑废土站要同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时间安排。201912月中旬至3月底。

(二)全面自查。建设工程项目各责任主体、建筑渣土运输企业、建筑废土消纳场运营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辨识,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

(三)行业检查。结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废土处置“双随机”执法检查、信用记录、监管警示和约谈制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在全市所有房建市政工程特别是地铁在建工程、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建筑废土消纳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问题,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制定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等,切实做到防范于未然,最大限度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建筑施工安全方面,要重点开展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涉海施工、塔吊、施工电梯、工地消防安全、施工用电,以及高处作业等安全检查和整治,全面检查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施工工人安全培训是否到位、安全制度是否落实,组织专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同时要检查台账是否清楚完备。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严格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渣土车和废土消纳场整治方面,要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634号)要求,全面落实渣土车安全整治工作任务,完善渣土车管控体系,督促渣土运输企业、消纳场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三)轨道工程方面,一是要对于正在施工的盾构项目,重点检查盾尾、铰接与螺旋输送机阐门等密封性能是否满足安全掘进条件,土仓压力、出土量等关健参数和周边环境沉降及成型结构变形监测数值是否满足施工安全。二是对于暂停施工的项目,要重点检查盾构停机的时机和位置选择是否科学合理,停工期间土仓保压、路面监测等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效。三是要对在建的深基坑、暗挖区间、盖挖法施工、高支模现浇等高风险工程和高压电网燃气等重要管线的保护措施,以及起重设备吊装与运输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人员是否培训教育,是否到岗履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对风险点、隐患点进行排查并整改;四是对于正在施工的过海矿山法施工项目,设计及勘测部门要做好风化深槽等复杂地形的前期地质勘探,监理和施工单位要对掘进的每个工序进行严格控制,及时做好已开挖段安全防护和结构支护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由市建设局统一部署,由我局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协调,有关处室办要各负其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市建筑废土站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推动专项行动扎实进展,协调解决遇到的矛盾困难。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设项目各参建主体、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重点从企业安全设施设备、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责任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及时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化解管控到位。

(三)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市建筑废土站要严格落实责任,推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深入开展。要深入排查建筑施工现场特别是地铁在建工程、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建筑废土消纳场等的重大隐患,查找薄弱环节,摸清安全风险,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坚持安全生产工作抓日常、抓重点、抓长效。在项目参建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要对所监管的建设项目做到检查全覆盖,市质安站要加强对各区监管建设项目的层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倒逼建设工程参建各方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四)强化执法问责。要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通报制度,强化整改落实。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走过场、整改治理不力的,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严格执法,并及时予以公开曝光,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信用监管行为记录“黑名单”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切实解决执法宽松软等问题,倒逼建设工程项目各责任主体、建筑渣土运输企业、建筑废土消纳场运营单位有效落实主体责任。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党政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有关部门要及时通报并依法依规从严追责问责。

请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市建筑废土站应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期间每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小结及统计表报送市建设局工程处(邮箱xmjsgc@163.com),其中开展检查次数、发现问题隐患数、整改落实情况等请提供截止报送时间的累计数。

 

附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统计表

 

 

 

厦门市建设局

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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