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成·就·美·好·生·活
厦建工〔2021〕91号
市建筑废土站,各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市领导对我市建筑废土处置管理的相关要求,为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废土运输处置行为,促进建筑废土运输交通安全和畅通有序,维护市容市貌整洁,加强建筑废土运输车辆整治及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文明措施
各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的重要性,从建筑废土处置源头上、机制上、基础上加强安全监管,有力、有序、有效持续推进我市建筑废土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及文明运输工作。请各单位严格落实《厦门市建设局关于重新印发建筑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建工〔2018〕136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厦建工〔2021〕49号)、《厦门市建筑废土管理站关于厦门市建筑废土运输车辆无论空重载车厢均须密闭的通知》(厦建废土〔2019〕2号)等文件要求,严禁使用非目录库建筑废土运输车辆,确保建筑废土运输车辆净车上路、密闭上路,严禁“滴撒漏”、乱倾倒等行为。
二、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履约尽责
各单位应自觉履行建筑废土的产生、运输、消纳全过程相关责任和义务。建设(代建)单位对建筑废土的产生、运输、消纳全过程负总责,应与相关单位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建筑废土处置过程中所应当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违约责任,督促有关单位选择经核准的建筑废土运输企业承接建筑废土运输业务,并履行相应的职责。施工单位对建筑废土的产生、运输、消纳全过程负主体责任,应当选择经核准的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参与建筑废土处置运输,并全过程督促相关建筑废土运输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和文明作业主体责任。各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在市区运输建筑废土时,应遵守交管部门发布的《限货通告》等相关规定,严禁在我市对载货汽车采取限制禁止通行的部分道路、部分时段进行建筑废土运输。
三、严格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
市建筑废土站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托市渣土办工作平台,会同各区渣土办、市交通局、市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工程实行差异化管理。对建筑废土运输车辆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约谈、发警示函、发出责令整改通知单、记录信用监管行为等措施。每月定期将检查情况发布通报,并抄送我局。
四、广泛宣传劝导,提高文明意识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短信、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及文明施工大宣传大劝导,督促各建筑废土运输车辆做到净车上路、密闭行驶、文明行车、安全驾驶、礼让行人,避免乱变道、开快车、乱加塞等不文明行为的发生。要督促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强化车辆运行动态管理和从业人员、驾驶人安全教育文明施工,特别是新上岗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做到培训教育不到位不上岗。对发生事故的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及驾驶人员,要全面开展警示教育,使每家企业、每个员工都能吸取教训。在严管氛围营造、重点对象宣教、案例警示曝光、出行引导提示等四个方面下功夫,提升交通安全和文明作业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厦门市建设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