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成·就·美·好·生·活
厦渣土办〔2021〕7号
各区渣土办,市直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领导及创建文明典范城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建筑废土运输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土运输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营造良好环境
当前已进入年底生产运输高峰,冬季气候多变,再加上疫情防控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复杂多变,各类隐患风险及不文明运输现象有所抬头。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从工作落实中找差距,聚焦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解决问题,全力以赴、狠抓落实,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各项文明施工及防降尘措施落实到位,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营造安全、文明、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强化监督检查,推进源头治理
各部门要最大限度防范化解源头安全风险,切实筑牢事故预防第一道防线,确保各项建筑废土运输文明措施落实到位。一要清查重点人车隐患。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深入分析规律,找准易肇事肇祸的重点人员、车辆和时段,加强源头管控,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二要严格落实排查制度。重点抓住企业自查自纠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到位、建筑废土运输车辆覆盖不到位、“滴撒漏”、乱倾倒等问题,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加大查处力度,相关行业部门按规定记录信用监管行为,从源头上、根本上消除安全风险及建筑废土运输文明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三、明确职责分工,开展联合执法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土管理的通告》(厦府办〔2018〕235号)文件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建筑废土处置相关工作。市建设局依法查处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废土运输的行为;查处未落实净车上路、文明施工造成渣土扬尘污染等行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查处建筑废土运输车辆非法改装、超速、超载、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通行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四桥一隧”等重要路段、重点区域的监控。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查处未取得《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超限运输、公路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查处建筑废土运输过程滴撒漏、不按指定地点倾倒、车辆未按规定密闭、城市道路扬尘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区渣土办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建筑废土处置工作。同时,各部门强化协同合作、加强联合执法,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大安全事故多发及文明施工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排查整治、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建筑废土运输车辆覆盖到位,严格按照交通部门要求限行。
四、严格执行规定,落实文明措施
各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在市区运输建筑废土时,应遵守交管部门发布的《限货通告》等相关规定,严禁在我市对载货汽车采取限制禁止通行的部分道路、部分时段进行建筑废土运输。同时,各相关参建单位和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应严格按照《厦门市建设局关于重新印发建筑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建工〔2018〕136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厦建工〔2021〕49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建筑废土运输文明措施相关要求,建筑废土运输车辆除在维修、装卸渣土或密闭装置故障外(密闭装置故障不能装载渣土且必须报修),无论空重载均须进行密闭。
五、广泛宣传劝导,提高安全意识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短信、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及文明施工大宣传大劝导,督促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强化车辆运行动态管理和从业人员、驾驶人安全教育文明施工,特别是新上岗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做到培训教育不到位不上岗。对发生事故的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及驾驶人员,要全面开展警示教育,使每家企业、每个员工都能吸取教训。在严管氛围营造、重点对象宣教、案例警示曝光、出行引导提示等四个方面下功夫,提升交通安全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厦门市建筑废土砂石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