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成·就·美·好·生·活
厦建工〔2022〕14号
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委安办《关于印发全市在建工地彩钢板房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厦安办〔2022〕23号)工作要求,为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防范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工地现场居住、办公、仓储等板房的火灾风险,确保全市在建工地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定于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一次在建工地彩钢板房专项整治。具体通知如下:
一、整治对象
全市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工地现场用于居住、办公及仓储等板房。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三、整治重点
通过全覆盖排查、建立明细清单、分类采取措施,逐一消除安全隐患,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一)搭建材料
主要问题: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用于居住、办公的板房,一旦发生火灾,产生浓烟并迅速蔓延扩大,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工作措施:工地办公和民工宿舍(采用活动板房)高度不应超过2层,且符合消防要求,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凡不符合条件一律拆除。
(二)电气安全
主要问题:板房内用电负荷不符合要求,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技术标准,电气设备容量负荷超标或安装不规范。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工作措施:加强作业人员生活区管理,按照用电安全要求进行线路敷设,禁止在用于居住、办公的临时板房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消防设施
主要问题:未按消防技术规范设置消防设施(或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工作措施:板房搭建的房间、走道根据要求配备消防设施。每100平方米配备1组2具2公斤以上的灭火器,未达100平方米的房间按照100平方米计,设置位置应便于取用。走道配备应急照明等和疏散指示标志。
(四)安全疏散
主要问题: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板房外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工作措施: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外窗,确保疏散安全。
(五)用火安全
主要问题:违规用火,蚊香和烟头等遗留火种管控不到位。
工作措施:加强用火管理,宿舍取暖设施应由专人负责,严禁明火取暖,防止蚊香、烟头等引燃周边可燃物。
(六)仓储安全
主要问题:搭建的用于仓储的场室防火分隔材料不符合要求;仓储区域与住宿、办公区域相联通,仓储区域一旦发生火灾,烟气迅速蔓延至住宿、办公区域影响人员安全;仓储房间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工作措施:搭建的用于仓储的场室应满足防火分隔要求,严禁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严格火源管控。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2月28日前)。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做好专项整治的部署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时限,督促所管辖的在建工地建设(代建)、施工、监理等单位对照板房搭建材料等6个方面开展自查,登记造册。对发现隐患问题的场所立即停用,并进行整改。
(二)全面检查(3月1日至15日)。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在前期单位自查基础上,对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开展一轮全覆盖的检查。对于在建筑红线以外且未取得临时用地许可的、涉嫌违规搭建的板房,由相关部门函告资源规划和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拆除。对于建筑红线以外取得临时用地许可的和红线内的板房,重点开展搭建材料、电气安全、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用火安全、仓储安全等6个方面的隐患问题,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形成监管合力。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进一步认清可燃彩钢板的安全风险,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让工地管理、施工、后勤等人员能认识到工地上各类型火灾风险,并掌握疏散逃生知识和扑灭初起火灾的方法。同时,要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吸取其它地市在建工地火灾事故教训。
(三)做好台帐整理。请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于3月17日前报送《全市在建工地板房检查情况汇总表》至市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处(邮箱:xmjsgc@163.com),由市建设局核查后一并汇总上报。
附件:全市在建工地板房检查情况汇总表
厦门市建设局
2022年2月28日
(厦门市建设局联系人:吴懿 电话:8123100)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全市在建工地板房检查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区域 | 工程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检查情况 | 整改情况 |
1 | 思明 | XXX工程 | 鼓浪屿康泰路x号 | 王五 13600000000 | 2处可燃搭建彩钢板 | 已拆除 |
2 | 湖里 | XXX学校综合楼 | 云顶北路和岭下路交叉东南侧XXX地块 | 赵六 13800000000 | 未发现隐患 | — |
3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