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成·就·美·好·生·活
厦重〔2022〕11号
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各指挥部,各市属国企建设(代建)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解决岛内建设项目施工有效时长受限问题,提高建设施工效率,现就增加岛内建设项目施工有效时长相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适当延长夜间施工作业时间
施工单位在禁止施工时段,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夜间连续进行建设施工作业的,应提早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并提前三日将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和减振降噪措施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市生态环境局驻区局积极靠前指导帮扶、加快审批。城管执法部门及时指导项目做好夜间施工作业。
二、优化岛内载货汽车道路通行政策
交警部门在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的基础上,适时优化岛内载货汽车道路通行政策,规范载货汽车道路通行秩序。因生产、建设和临时特殊需要确需在禁行时段、禁行路段行驶的重中型载货汽车,应按规定办理货车通行证(码),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三、优化渣土车外运线路并备足运力
交警部门根据岛内省市重点工程渣土运输实际需求,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前提下,结合渣土运输车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优化渣土运输车道路通行路线。市建筑废土站调动渣土运输企业充分备足运力,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渣土车辆投入;市建筑渣土行业协会充分发挥桥梁作用,主动帮助渣土运输企业解决渣土运输处置问题,保障好各项目渣土运输需求。
四、强化项目统筹管理
各项目建设(代建)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力量,督促施工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施工工艺、地质条件等情况,科学编制施工计划,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并提前三日将有关工作计划报送至生态环境、城管执法、交警等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做好运输车辆及行车路线的报备工作,在施工期间采取必要的减振降噪措施,尽量错峰施工,减少对周边居民及道路交通影响。
五、做好居民沟通协调
属地区政府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督促指导街道、社区配合项目建设(代建)单位、施工单位做实做细周边居民的安民告示及走访协调等工作,争取居民的理解与支持,减少居民投诉。
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2年3月29日